黄庭坚,字鲁直,号山谷道人,晚号涪翁,洪州分宁(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)人,北宋著名文学家、书法家、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,与杜甫、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“一祖三宗”(黄庭坚为其中一宗)之称。与张耒、晁补之、秦观都游学于苏轼门下,合称为“门四学士”。生前与苏轼齐名,世称“苏黄”。著有《山谷词》,且黄庭坚书法亦能独树一格,为“宋四家”之一。北京大学教授、引碑入草开创者的李志敏评价:“黄庭坚引鹤铭入草,雄强逸荡,境界一新”。
早年经历
宋庆历五年六月十二日(公元1045年7月28日),黄庭坚出生,为洪州分宁(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)人。
幼年便聪颖过人,读书数遍就能背诵。他舅舅李常到他家,取架上的书问他,他没有不知道的。李常非常奇怪。以为他是千里之才。
宋皇祐三年(1051年),作牧童诗:“骑牛远远过前村,吹笛风斜隔岸闻,多少长安名利客,机关用尽不如君”。
宋皇祐四年(1052年),作诗送人赴举:“万里云程着祖鞭,送君归去玉阶前,若问旧时黄庭坚,谪在人间今八年”。
暮年余晖
宋元符元年(1100年),徽宗即位,起任黄庭坚为监鄂州税,签书宁国军判官、舒州知州,又以受部员外郎召用,他都推辞不就,请求为郡官,得任太平州知州,上任九天就被罢免,主管玉龙观。黄庭坚在河北时与赵挺之有些不和,赵挺之执政,转运判官陈举秉承他的意向,呈上黄庭坚写的《荆南承天院记》,指斥他对灾祸庆幸,黄庭坚再一次被除名,送到宜州管制。
宋崇宁二年(1103年),以幸灾谤国之罪除名羁管宜州。
崇宁四年(1105年), 转到永州,黄庭坚未听宣布命令就客死在宜州(广西宜山县)贬所,终年六十岁。
大观三年(1109年)二月,门人苏伯固、蒋湋护其丧归葬双井祖茔之西,建炎四年庚戌(1130年)高宗中兴,赠直龙图阁,德祐元年乙亥(1275年)太常寺议谥“文节”。